在二审中,晟迈声测管,传媒公司辩称,晟迈声测管,首先,晟迈声测管,母片丢失是第三方的责任,晟迈声测管,是不可抗力,晟迈声测管,不能因此要求退款;*二,晟迈声测管,合同中的“**播出”并未明确一定要在什么平台播出;*三,晟迈声测管,赞助费属于家长对拍摄的无偿赠与,晟迈声测管,不应退还。 二审法院认为,晟迈声测管,传媒公司与孙女士等人签订的合作协议,晟迈声测管,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晟迈声测管,合法有效。案外人原因导致合同未能履行不属于不可抗力;播出时间已**出协议有效期,晟迈声测管,仍然构成违约。鉴于传媒公司未能履行其“在有效期内**上镜、**影片播出,晟迈声测管,如违约则**无条件全额退费”的承诺,晟迈声测管,因此法院支持孙女士主张的“全额退费”。此外,晟迈声测管,法院认为,晟迈声测管,赞助协议和合作协议是一个整体,晟迈声测管,孙女士等人支付赞助费用是附条件的,晟迈声测管,并非纯粹的赠与行为,晟迈声测管,因传媒公司的行为导致所附条件并未成就,晟迈声测管,赞助费用亦应予退还。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告诉记者,晟迈声测管,暑期将至,晟迈声测管,如今各种类型的培训机构让家长们挑花了眼,晟迈声测管,在“童星培训”方面,晟迈声测管,他特别建议家长们“认清现实”,晟迈声测管,“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,晟迈声测管,应该过正常的、以读书为主的学习生活,晟迈声测管,即便特别有当**的潜质,晟迈声测管,家长也不能剥夺他的‘发展权’。这个年龄段孩子,晟迈声测管,不能放弃学习。” 田相夏说,晟迈声测管,由于市场准入门槛低,晟迈声测管,且大多数所谓的“童星培训”公司都只是文化传媒公司,晟迈声测管,不具有培训资质,晟迈声测管,因此,晟迈声测管,会使很多家长在后期维权过程中遭遇难题,晟迈声测管,“现在注册一家文化传媒公司,晟迈声测管,可能连注册资本金都不用。说白了,晟迈声测管,他(指不法分子——记者注)只要有一台摄像机,晟迈声测管,甚至手机,晟迈声测管,外加一台电脑,晟迈声测管,拍好视频上传到视频网站上就行了。被投诉后,晟迈声测管,关门失踪再重新注册一个公司”。 田相夏认为,晟迈声测管,类似文化传媒公司开设“童星培训班”的情况不在少数,晟迈声测管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暑期负起监管责任,晟迈声测管,对这些打擦边球的企业进行集中检查;同时学校应在暑期前发放“给家长的一封信”,晟迈声测管,提示家长不要盲目参加没有培训资质的培训班。 上海一中院法官提示,晟迈声测管,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各类演出或培训机构时,晟迈声测管,要对相关产业、合作的对象、对方的资质、**度等有充分的了解,晟迈声测管,慎重选择。在签订合同时,晟迈声测管,要注意避免入“坑”,晟迈声测管,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,晟迈声测管,“不能含糊不清”。比如,晟迈声测管,在孙女士维权案件中,晟迈声测管,传媒公司承诺的“**播出”应该对具体播出的平台进行明确约定,晟迈声测管,否则*给对方留下可操作的弹性空间。此外,晟迈声测管,家长在带孩子参加各类活动和培训时,晟迈声测管,还应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,晟迈声测管,如姓名权、**、健康权等,晟迈声测管,“多**成年人的身心健康、成长规律出发,晟迈声测管,不可盲目跟风”。